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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鱼 浅谈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_js面向对象

WBOY
Lepaskan: 2016-05-16 18:33:21
a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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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叹是为了缓解严肃的气氛并引出今天要讲的话题,”javascript面向对象编程”,接下来,我们围绕面向对象的几大关键字:封装,继承,多态,展开。
封装:javascript中创建对象的模式中,个人认为通过闭包才算的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封装,所以首先我们先来简单介绍一下闭包,看下面这个例子: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是不是很眼熟呢?没错了,这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闭包应用了。简单解释一下:上面的函数myInfo中定义的变量,在它的内嵌函数showInfo中是可访问的(这个很好理解),但是当我们把这个内嵌函数的返回引用赋值给一个变量oldFish,这个时候函数showInfo是在myInfo函数体外被调用,但是同样可以访问到定义在函数体内的变量。oh yeah!
总结一下闭包的原理吧:函数是运行在定义他们的作用域中而不是调用他们的作用域中。其实返回一个内嵌函数也是创建闭包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如果觉得上面的解释太抽象的话,那么我们一起重塑上面的函数,看看这样是否层次鲜明一些: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上例中的编码风格是ext yui中比较常见的,公私分明,一目了然。通过闭包,我们可以很方便的把一些不希望被外部直接访问到的东西隐藏起来,你要访问函数内定义的变量,只能通过特定的方法才可以访问的到,直接从外部访问是访问不到的,写的挺累,饶了一圈终于转回来了,封装嘛,不就是把不希望被别人看到的东西隐藏起来嘛!哈哈……
上例如果转换成JQ的风格的话,应该如下例所写, 这样的封装模式属于门户大开型模式,里面定义的变量是可以被外部访问到的(下面的例子如果你先实例化一个对象,然后在函数外部访问对象的name或者age属性都是可以读取到的)当然这种模式下我们可以设置一些”潜规则”,让团队开发成员明白哪些变量是私用的,通常我们人为的在私有变量和方法前加下划线”_”,标识警戒讯号!从而实现”封装”!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可能有人会问,哪种模式好呢?这个怎么说呢?两种方式都有优缺点,结合着用呗!总之一个原则,一定一定不能直接被外部对象访问的东西,就用闭包封装吧。”一定一定”四个字很深奥,不断实践中才能体会真谛!
继承:提到这个的时候,要顺便再补充一句:闭包封装中的一个缺点,不利于子类的派生,所以闭包有风险,封装需谨慎!直观起见,下面例子中创建对象的方式,采用”门户大开型”模式。
在javascript中继承一般分为三种方式:”类式继承”,”原型继承”,”掺元类”。下面简单的介绍一下三类继承方式的原理。
A.类式继承:这个是现在主流框架中常用的继承方式,看下例: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上述子类Fish中并没定义getName方法,但是子类Fish的实例对象ioldFish依然调用到了该方法,这是因为子类Fish继承了超类Name中定义的getName方法。解释一下,这里子类Fish的prototype指到了超类的一个实例,在子类Fish中虽然没有申明getName方法,但是根据原型链原理,会向prototype指向的上一级对象中去查找是否有该方法,如果没找到该方法,会一直搜索到最初的原型对象。这其实也就是继承的原理了。这里特别说明一下,Fish.prototype.constructor = Fish;这句,由于默认子类的prototype应该是指向本身的,但是之前把prototype指向到了超类的实例对象,所以在这里要把它设置回来。当然这里可以把相关代码通过一个函数来组织起来,起到伪装extend的作用,这里不再阐述,可以关注本人下篇博文……
B.原型继承,从内存性能上看优于类式继承。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很明显,原型继承核心就是这个clone函数,同样是原型链的原理,不同的是它直接克隆超类,这样的话子类就继承了超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特别说一下,这类继承并不需要创建构造函数,只需要创建一个对象字变量,定义相应的属性和方法,然后在子类中只需要通过圆点”.”符号来引用属性和方法就可以了.
C.掺元类:把一些常用通用性比较大的方法统一封装在一个函数中,然后通过下面这个函数分派给要用到这些方法的类.还可以针对不同的类,选择性的传递需要的方法。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多态:个人觉得这个比较抽象,很难言传,所以下面就从重载和覆盖两个方面来简单阐述一下。
重载:上面这个例子中agument函数初始带了两个参数,但是在后面的调用中,agument(Fish,Name,”sayLove”)同样可以带入任意多个参数,javascript的重载,是在函数中由用户自己通过操作arguments这个属性来实现的。
覆盖:这个很简单,就是子类中定义的方法如果与从超类中继承过来的的方法同名,就覆盖这个方法(这里并不是覆盖超类中的方法,注意一下),这里就不累赘了!
最后重点着墨说一下this和执行上下文,在前面举的封装例子中,this都是表示this所在的类的实例化对象本身,但是并不是千篇一律的,打个比方,通过HTML属性定义的事件处理代码,见如下代码: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上例中点了按钮以后弹出框里并没有显示出实例对象的属性,这是因为this的执行上下文已经改变了,他现在所在的上下文应该是input这个HTML标签,但是该标签又不存在getName这个属性,所以自然无法输出这个属性的属性值了!从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执行上下文是在执行时才确定的,它随时可以变。
当然你可以去掉上面我注释掉的那段代码,通过call改变this的执行上下文,从而获取getName方法。apply方法同样可以实现改变执行上下文的功能,不过在prototype框架中发现了一个更为优美的实现方法bind。看一下这个方法的实现吧,不得不感叹先人的伟大……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prototype.bind = function(obj) {
var method = this,
temp = function() {
return method.apply(obj, arguments);
};
}

相信如果能看明白的话,您已经可以靠这些知识点,去写一个简单的脚本框架了,多多实践,相信不久的将来就能高手进级了!如果没看明白,也不用着急,面向对象本来就有些抽象,多练习练习,应该OK的了,加油……
这篇先写到这吧,下篇文章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javascript的设计模式,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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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ber: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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