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r和acronym是两个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标签(tag)。它们貌似没什么意义,但对网站的亲和力(accessibility)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这两个标签在html 4中已经存在,但目前为止IE并没有能够识别abbr。好消息是,IE7会支持abbr。和,都差不多。都“表示它所包含的文本是一个更长的单词或短语的缩写形式”。通过对只取首字母缩写进行标记,您就能够为浏览器、拼写检查程序、翻译系统以及搜索引擎分度器提供有用的信息。 标签最初是在 HTML 4.0 中引入的,acronym所有主流的浏览器均支持 标签,当然IE 5.5 或更早版本的 IE 浏览器不支持 标签
至于什么时候用abbr,什么时候用acronym,这个问题让人头痛。先说说个人看法吧,目前IE支持acronym,如果你不是基本教义派,大可不管什么abbr, acronym, 放心用acronym就是。
源自英文acronym,意为首字母缩写词。
源自英文abbreviation,意为缩写,简化,缩略语,它是对单词或短语的简写形式的统称。
我举个例子大家就知道了,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意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其简写形式是PRC(即是缩略语也是首字母缩写过来的),这是世界公认的,;再比如我们常见到的月份:八月August,它的 简写形式是Aug,即缩略语为Aug。
那么我们反过来看:程序猿不好找GF(女朋友girl friend,忘了是连写还是分开写,暂且当分开写吧AQA),这就是个首字母缩写词,在朋友聊天,开玩笑时常用到的。
PRC,Aug应用标签,GF应用。
<p>男程序员找<acronym title="女朋友">BF</acronym>很难。</p> <p><abbr titl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RC</abbr> 是中华人名共和国。</p>
效果图:
所有的首字母缩写词都可以说是缩略语,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缩略语是首字母缩写词。也就是说首字母缩写词是缩略语的子集。
那么,啥情况用,啥情况用呢?我稍微总结了一点:在正式场合或者正式书面文件中可以用缩写替代的单词,社会认可的,普及度高的单词应该用,其它情况下,大部分使用。
前面提到的首字母缩写词是缩略语的子集,所以任何情况下你可以用代替。并且在HTML5中标签已经被代替了,HTML5及以后的版本中标签就会被舍弃了。
这两个标签在我们平时工作中很少使用,在一些网站也很少看到它们的身影,几乎被我们所遗忘。
IE6不支持abbr标签,IE7与FF有支持,其它浏览器未测试。
Atas ialah kandungan terperinci html中<abbr>和<acronym>标签的区别. Untuk maklumat lanjut, sila ikut artikel berkaitan lain di laman web China 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