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javascript高級程式設計》中,有一段關於字串特點的描述,原文大概如下:ECMAScript中的字串是不可變的,也就是說,字串一旦創建,他們的值就不能改變。要改變某個變數的保存的的字串,首先要銷毀原來的字串,然後再用另外一個包含新值的字串填入該變量,例如:
實現這個操作的過程如下:首先建立一個能容納10個字元的新字串,然後在這個字串中填入「Java」和「Script」,最後一步是銷毀原來的字串「Java」和“Script”,因為這兩個字串已經沒用了。但是在低版的瀏覽器(如IE6)中,字串拼接速度是很消耗一個效能的過程。
由此我就聯想到了Java,在Java中的字串機制也和js差不多(即創建了就不能改變,要改變只能銷毀原來的值),但是Java有個StringBuffer解決了字串不可變的問題,js沒有類似的方法。但是我們可以模擬這種緩衝機制。其原理是利用陣列進行拼接,原始碼如下:
/*測試*/
var buffer = new StringBuffer();
buffer.append("Hello ").append("javascript");
var result = buffer.toString();
alert(result);
ps:gist網址如下:https://gist.github.com/hehongwei44/fe71f10e4d2d9295aeab
機制我們模擬出來了,但是這個方法和字串拼接效能上有多少差別了,我們可以測試一下,測試程式碼如下:
var oBuffer = new StringBuffer();
d3 = new Date();
for(var i = 0; i
oBuffer.append("text ");
}
var sResult = oBuffer.toString();
d4 = new Date();
document.write("測試二花費: " (d4.getTime() - d3.getTime())/1000 "秒");
測試結果如下:(環境不同,測試結果可能不同):
1.在以1000次為基數的情況下,進行比較,兩者執行都非常快(基本上都是幾毫秒)耗時都差不多,後者以前者相差不會超過10個毫秒。
2.在以10000次為基數的情況下,執行結果和上面差不多,但是前者在IE6下話費的事件較多。
3.在以100000次為基數的情況下,字符串拼接在IE6下,明顯花的時間更多,其他瀏覽器相差不大,有的反而比StringBuffer更短。
結論
1.在拼接詞數少於1000次的情況下,大膽的使用前者,一般我們也很少碰到拼接次數上千的情況。
2.其他瀏覽器對於拼接都沒什麼效能問題,主要是IE6,如果拼接次數上萬或十萬的話,建議單獨對IE6是用StringBuffer模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