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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中國網站需要重寫CSS_經驗交流

WBOY
發布: 2016-05-16 12:09:15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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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使用12px作为网站的主要字体大小。10px太小,眼睛很容易疲劳,14px虽容易看清,却破坏页面的美感。唯独12px在审美和视力方面都恰到好处。

谁对我的网站字体大小有意见?
我老爸,他是第一个向我反映看不清我的网站文字的人。这使我意识到12px,其实只是让我觉得很不错而已,而对于那些视力下降明显的中年以上的人来讲,几乎等于10px对于我的感觉。
于是我告诉他,在“查看”里调整“文字大小”就可以了。但是却发现这是徒劳的。在Firefox能轻易调整的字体大小,怎么在IE就变得如此”坚不可调“?

问题出在哪
我又试着打开中国的三大门户—新浪网易搜狐。它们的字体无一例外的在IE里失去可调性。看来这不是我网站独有的毛病。再看看MSNGoogleA list apart华盛顿邮报,在IE里却是可调的。难道IE在字体调整上也搞歧视不成?
困扰我的问题直到看到这篇大作:How to size text using ems,才得到彻底的解决。
关键点
1. IE无法调整那些使用px作为单位的字体大小;
2. 国外的大部分网站能够调整的原因在于其使用了em作为字体单位;
3. Firefox能够调整px和em,但是96%以上的中国网民使用IE浏览器(或内核)。这意味这中国网站的字体大小可以被认为不可调。

95%的中国网站需要重写CSS
在我所观察的中国网站中,包括三大门户,以及“引领”中国网站设计潮流的蓝色理想ChinaUI等都是使用了px作为字体单位。只有百度好歹做了个可调的表率。
而在大洋彼岸,几乎所有的主流站点都使用em作为字体单位,也就是可调的。
没错,px比em更加容易使用,我也敢打赌大部分读者不知道em为何物或者它相当于多少px。
国外人士如此重视网站易用性(Accessibility),不仅因为其根生蒂固的人文精神,直接原因可能是因为有一部法律来约束他们—例如美国的Section 508,强制网站达到一定的易用性。所以没有哪个主流站点愿意被那些视力下降或是残缺的人告上法庭。
: 在中国, 可能把微软告上法庭来的更简单点,为什么IE对于px那么死板。

如何重写你的网站CSS
Jorux.com作为一个对视力下降人士负责任的站点,已经重写了CSS的Font-size部分。在这里,Jorux和各个有人文精神的网站主讨论如何用em重写Font-szie的问题。

em vs. px

em是何物?
em指字体高,任意浏览器的默认字体高都是16px。所以未经调整的浏览器都符合: 1em=16px。那么12px=0.75em, 10px=0.625em。为了简化font-size的换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选择器中声明Font-size=62.5%,这就使em值变为16px*62.5%=10px, 这样12px=1.2em, 10px=1em, 也就是说只需要将你的原来的px数值除以10,然后换上em作为单位就行了。em有如下特点:
1. em的值并不是固定的;
2. em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字体大小。

重寫步驟:
1. body選擇器中宣告Font-size=62.5%;
2. 將你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單位;
簡單吧,如果只需要以上兩步就能解決問題的話,可能就沒人用px了。經過以上兩步,你會發現你的網站字體大得出乎想像。因為em的值不固定,又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大小,你可能會在content這個div裡把字體大小設為1.2em, 也就是12px。然後你又把選擇器p的字體大小也設為1.2em,但如果p屬於content的子級的話,p的字體大小就不是12px,而是1.2em=1.2 * 12px=14.4px。這是因為content的字體大小被設為1.2em,這個em值繼承其父級元素body的大小,也就是16px * 62.5% * 1.2=12px, 而p作為其子級,em則繼承content的字體高,也就是12px。所以p的1.2em就不再是12px,而是14.4px。
3. 重新計算那些被放大的字體的em數值。避免字體大小的重複聲明,也就是避免以上提到的1.2 * 1.2= 1.44的現象。比如說你在#content中聲明了字體大小為1.2em,那麼在聲明p的字體大小時就只能是1em,而不是1.2em, 因為此em非彼em,它因繼承#content的字體高而變為了1em=12px。

詭異的12px漢字(原因待查)
本人在完成em轉換時還發現了一個詭異的現象,就是由以上方法得到的12px(1.2em)大小的漢字在IE中並不等於直接用12px定義的字體大小,而是稍微大一點。這個問題我已經解決,你只要在body選擇器中把62.5%換成63%就能正常顯示了。原因可能是IE處理漢字時,對於浮點的值精確度有限。讀本篇的讀者還有其他解釋嗎?
本現像只發生在12px的漢字,英文不存在此現象。你可以在這裡下載到此表現此現象的。下載後請讀者用IE開啟sample.htm, 可以看到第一段文字明顯長於第二段。然後你可以用編輯器打開style.css,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解決方法就是把style.css中的62.5%換成63%。 示範連結

還可以做哪些改進

為什麼還要改進:
1. 你的網站css過於複雜,以至於不知道元素的從屬關係,很難重寫css;
2. 絕大部分人看了本文之後仍然不會重寫css;
3. 大部分人不知道瀏覽器可以調整頁面的字體大小。

所以你需要一個諸如本站資訊框中的字體大小調整控制項。
相信本站讀者的英文能力,這裡就不再囉嗦了,請參考:The Text Changer

Important reference:
1. How to size text using ems
2. The Text Changer

2.

The Text Changer
備註:
1. 自從網站Reboot以來,老爸又反映我整天在」屬性一」"屬性二」的,看不大明白,已經拒絕訪問
Jorux.com了;2. 讀者對如何用em重寫css,或是對字體大小調整控制有任何疑問,請留言;3. 本站在加強易用性上做瞭如下改進:a. 用em重寫了css; b
. 去除了51.la和文字廣告程式碼,提高了網頁載入速度; c . 增加了字體大小調整控件;4. 重新整理”Other Blogger”鏈接,請發現被摘掉鏈接的網站自行摘除鏈向本站的鏈接,本站停止交換友情鏈接。尚保留的網站有以下特色:a. 非日記式部落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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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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