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css裡常用的兩種定義字體大小的單位:em, px。
em是一個相對數,例如1.1em就表示1.1個字元寬度,而這個字元寬度是根據font-size來初始化大小的。同時em還有繼承父物件的特性,所以在不同位置的1.2em不一定相等,不過這篇文章和這個沒關係就不細說了。
px是對於目前顯示裝置的解析度而言,雖然對於不同裝置仍然會有大小差異,但是相對來說更適合用在定義字型上。
而這個模版我沒有特別定義搜尋部分的字體大小,於是它就使用了父對象的font-size參數12px。而萬惡的IE對字體的大小定義竟然和FF/Opera是不同的,預設情況下1em在IE下看起來要比其他瀏覽器大,所以需要在body部分加入以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