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曾經這麼用Javascript
上面的程式碼,很方便使用,所有瀏覽器都支援
雖然我很早就看過一些書,說html,css,js分開來,比較容易維護,但是我貪圖方面,還是經常這麼寫,不過我今天用火狐調試的時候發現,還是不要行內寫了,因為這樣很不安全,因為用火狐的firebug可以輕鬆讓程式碼失效!
下面看為什麼:
<script> <BR>function al() <BR>{ <BR>alert("good"); </script>
}
儲存 上面的程式碼是點選標籤彈出對話框
效果如圖:
但是如果我在火狐裡面找到a標籤並把裡面的js程式碼去掉的話,在點擊a標籤就不會跳出對話框了,如下圖
複製程式碼
程式碼如下:
儲存 <scrip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a1").onclick=function(){}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