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ren(selector) 方法是傳回符合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所有子元素(僅子輩)。參數可選,新增參數表示透過選擇器進行過濾,對元素進行篩選。
.find(selector)方法是傳回符合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後代。 參數是必選的,可以為選擇器、jquery物件可元素來篩選元素。
.find() 與 .children() 方法類似,不同的是後者僅沿著 DOM 樹向下遍歷單一層級。這裡的children,我理解為兒子,只在兒子這一級遍歷。 看下範例: And One Last Time 這個是預期的結果,但是如果將上面的 ,見上面程式碼註釋,得到的結果是: .find()方法要注意的知識點: 1、find是遍歷目前元素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後代。只要符合,不管是兒子輩,孫子輩都可以。 2、與其他的樹遍歷方法不同,選擇器表達式對於 .find() 是必要的參數。如果我們需要實現所有後代元素的取回,可以傳遞通配選擇器 '*'。 3、find只在後代中遍歷,不包括自己。 4、選擇器context 是由.find() 方法實現的;因此,$('li.item-ii').find('li') 等價於$('li', 'li.item -ii')。 選擇器的語法是:jQuery(selector, [context]) 一般情況對jquery的選擇器的用法,都是做為第一個參數的用法。其實jquery()函數的這種用法還可以傳遞第二個參數。傳遞這個參數的目的是將前面選擇器限定在context這個環境中。在預設情況下,即不傳第二個參數,選擇器從文檔根部對DOM 進行搜尋($()將在目前的HTML document中尋找DOM元素);如果指定了第二個參數,如一個DOM元素集或jquery對象,那就會在這個context中查找。
find()更多內容請見:http://www.w3school.com.cn/jquery/traversing_find.asp
.find() 與 .children() 方法類似,不同的是後者僅沿著 DOM 樹向下遍歷單一層級。這裡的children,我理解為兒子,只在兒子這一級遍歷。看下範例:
複製程式碼
得到的結果如下:
下面看範例
程式碼如下:
$("span", this).addClass("bar");
由於我們已經已經將span 選擇器限定到this 這個環境中,只有被點擊元素中的span 會得到附加的class。 在內部,選擇器context是透過.find() 方法實現的,因此$("span", this) 等價於$(this).find("span"),$('li.item-ii').find('li') 等價於$('li', 'li.item-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