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消息,學生帶手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很多學校和家長對此都持否定態度,而且這類電子產品也確確實實會影響到學習和眼睛等身體健康。
「廣州人大」公眾號近日發布一篇《廣州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
其中第十四條就是「預防手機等智慧型終端產品進校園」的規定,具體如下:
-中小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嚴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機等智慧型終端產品,對於使用手機等智慧終端產品的孩子應當規範使用的場所、時段、時長、頻率、內容、功能、權限等事項,並配合學校禁止或限制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智慧終端產品。
-學校可以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智慧終端產品進入學校或在校園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除教學需要外嚴禁帶入課堂。
-學校可以在公共區域設置公用電話供中小學生緊急聯繫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學校可以依本校實際依法依規對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等智慧終端產品作出規定。
其實,早在2021年教育部就發布過《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聯合國也曾發布報告,建議學校禁止學生使用智慧型手機,從而維護學校課堂秩序,提高學生學習效率,並改善校園霸凌狀況。
以上是廣州擬規定中小學可禁止學生帶手機:經允許帶入的要統一管理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