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介紹稱,科研助理是指從事各類科研計畫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作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以及博士後研究等工作的人員。科學研究助理是科學研究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整合的重要抓手。
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開發科研助理職位招錄大學畢業生就業,既是促進就業的有力手段,也是提升大學、科研院所、企業創新能力的有效途徑,對於發展新質生產力具有重大意義。
通知明確將完成各類單位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國家高新區組織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各地方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等三項主要任務。
本站附主要內容如下:
(一)各類單位加大科研助理職缺開發力道。工業和資訊化部、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科學院所屬大學、中央級科研院所、中央企業等在所承擔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建設佈局的各類重大創新基地平台中,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合理設置新的科研助理職位。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職位,充分利用尚未招錄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國家高新區組織開發科研助理職位。充分發揮國家高新區集聚帶動就業效能,動員國家高新區以及區內的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設立科研助理職位,組織引導承擔各級科技計畫專案的單位合理開發科研助理職位,鼓勵依託自行組織的專案設立科研助理職位。將科研助理職缺開發為國家高新區年度綜合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三)各地方積極開發科研助理職缺。各地工業和資訊化、教育、科技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結合實際,依托國家、地方各級科技項目和創新基地平台,面向省級高校、省立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國家高新區外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省級高新區等,加大科研助理職缺開發與落實力度。
通知也提到,發揮國家科技計畫項目和創新基地平台依托單位的引領作用。國家科技計畫項目包括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國家科技重大計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創新基地與平台包括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大學科技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及國家高新區等。強化上述計畫與基地平台依托單位的主體責任,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積極招錄大學畢業生就業。鼓勵各級科技計畫項目及基地平台加大科研助理職缺開發力道。
通知也要求加強科研助理職缺服務保障。逐步改善相關政策,設立科研助理職缺的單位,應依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服務協議,鼓勵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對於依托各級科技計畫項目所設立的科研助理職位,科研計畫經費中「勞務費」科目經費可依相關規定用於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及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將依規定留存的結餘經安排用於科研項目並設立科研助理職位,可從結餘經費中列支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及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應認真計算科研助理經費需求,據實列支。鼓勵設立科研助理職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管道,提高職缺收入及綜合保障水平,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職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
以上是工信部等八部:開發科研助理職位,招錄 2024 年大學畢業生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