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7 月15 日消息,小米法務部官方微博今日晚間發文宣布,近日,就小米與微博用戶「溪溪大人」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小米的商業信譽及商業機密,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其在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同時在判決生效七日內賠償小米經濟損失等共 15 萬元。
法院判定如下:被告在公共網絡平台多次、反复針對小米發表未經證實或語言過激的言論,已造成小米商業信譽受損,構成商業詆毀;
被告披露了小米多份加註保密標識的內部文件,此類文件經小米採取保密措施,具備秘密性,且有一定商業價值。被告擅自揭露此類文件,侵犯了小米的商業機密;
綜合考慮小米知名度、被告粉絲量、被告既有商業詆毀行為也有侵害商業秘密行為、具有一定的主觀故意,法院判定被告賠償小米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十五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
今年2 月初,小米宣布收到海淀區人民法院關於微博平台用戶「溪大人」侵權的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合計賠償15 萬被告元,並於該用戶微博置頂道歉24 小時。
截至本站發文,微博平台用戶「溪大人」暫未發布致歉聲明。
以上是小米法務部:部落客「溪溪大人」終審被判賠 15 萬元,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