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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List list = new ArrayList()」比「ArrayList list = new ArrayList()」更好?

Barbara Streisand
發布: 2024-11-02 18:50:02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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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s

多態:「List list = new ArrayList」相對於「ArrayList list = new ArrayList」的優點

使用多型程式設計可以實現更大的靈活性和程式碼的可重複使用性。在 Java 集合的上下文中,出現一個常見問題:為什麼使用「List list = new ArrayList()」而不是「ArrayList list = new ArrayList()」?

當使用“ArrayList list = new ArrayList() )”,'list' 的聲明類型正是實現類,在本例中為 ArrayList。這種方法限制了程式碼的靈活性,因為它只能與特定的 ArrayList 功能交互,而不能與 List 介面的其他實作交互。

相反,使用「List list = new ArrayList()」將「list」宣告為List 介面的實例,用作實際實作的抽象。這允許更大的靈活性和程式碼可重複使用性,因為它允許程式碼與 List 的任何具體實作一起使用,例如 ArrayList、LinkedList 或任何自訂實作。

將變數宣告為類型的主要優點介面在於將程式碼與具體實作解耦。透過對介面進行編程,程式碼對底層實作保持不可知,從而可以輕鬆地在不同的實作之間進行交換,而不會破壞現有的程式碼庫。

例如,考慮一個嚴重依賴 List 介面功能的程式碼庫。最初,程式碼可以使用 LinkedList 來實現,但如果由於 LinkedList 的 O(n) 存取時間而導致效能成為問題,則可以將其替換為 ArrayList,而無需修改程式碼庫的其餘部分。

這種實作的彈性對於大型開發專案至關重要,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需求的變化或效能最佳化,底層的實作可能需要改變。透過擁抱多態性並基於介面定義變量,開發人員獲得了無縫適應此類變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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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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