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模仿資料庫結果集的模擬類別。例如,當資料庫查詢返回{'ab':100, 'cd':200} 時,您期望看到:
>>> dummy.ab 100
儘管將屬性添加到動態類是可行的,它必須添加到類別本身。
>>> class Foo(object): ... pass ... >>> foo = Foo() >>> foo.a = 3 >>> Foo.b = property(lambda self: self.a + 1) >>> foo.b 4
屬性是描述符的簡單實現,描述符是一個在特定類別上提供自訂屬性處理的物件。它充當 __getattribute__ 中擴展 if 樹的替代品。
當您要求 foo.b 時,Python 會識別出類別上定義的 b 遵循描述符協議,該協議僅指示帶有 的物件get__、__set__ 或 __delete 方法。描述子承擔處理該屬性的責任,提示 Python 呼叫 Foo.b.__get__(foo, Foo),並且傳回值會作為屬性的值傳回給您。在屬性的情況下,這些方法中的每一個都只是呼叫您提供給屬性建構函數的 fget、fset 或 fdel。
描述符是 Python 的機制,用於揭示其整體 OO 實現的複雜性。順便說一句,有一種獨特類型的描述符比屬性更普遍。
>>> class Foo(object): ... def bar(self): ... pass ... >>> Foo().bar <bound method Foo.bar of <__main__.Foo object at 0x7f2a439d5dd0>> >>> Foo().bar.__get__ <method-wrapper '__get__' of instancemethod object at 0x7f2a43a8a5a0>
簡單的方法是另一種類型的描述符。它的get 將呼叫實例作為第一個參數作為前綴;本質上,它是這樣做的:
def __get__(self, instance, owner): return functools.partial(self.function, instance)
這可能是描述符僅適用於類別的原因:它們首先形式化了支撐類的機制。它們是規則的例外:毫無疑問,您可以將描述符指派給類,儘管類別本身是類型實例。事實上,嘗試檢索 Foo.bar 仍然會呼叫 property.__get__;然而,描述符在作為類別屬性存取時傳回自身是慣用的。
描述符使大多數 Python 的 OO 系統能夠用 Python 本身編寫。
以上是如何在 Python 中動態為類別新增屬性?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