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轉換建構子和運算子有助於將物件從一種類型轉換為另一種類型。但是,可能會出現存在多個可行轉換路徑的情況,從而提出哪一個優先的問題。
在給定的程式碼片段中,在將 A 物件指派給 B 變數(B b = A();),儘管同時存在轉換運算子和轉換建構子。以下部分深入探討了這種行為背後的基本原則及其哲學意涵。
C 標準在第13.3.1.4 節中建立了解決不明確轉換呼叫的優先權,其中聲明使用重載解析來選擇「最佳」用戶定義的轉換。在這種情況下,候選函數既包括 B 的轉換構造函數,也包括 A 的轉換運算子。
當來源類型和目標類型是不同的類別(S 和 T)時,編譯器會初始化類型 T 的物件(透過複製初始化)透過應用一系列轉換步驟。該標準考慮了 S 及其基底類別的轉換函數。產生類型符合或從 T 衍生而無需附加 cv 限定詞的轉換函數成為候選函數。此步驟導致選擇運算子 B() 和 B(const A&) 作為我們案例中的候選者。
隨後,C 標準應用重載解析來確定參數的最佳匹配。參數清單由該實例中的初始值設定項表達式組成。在我們的程式碼中,參數是一個 A 對象,它是一個左值。
決定優先順序的關鍵因素封裝在第13.3.3.2/3 節:「如果兩個候選函數都是引用綁定並且引用相容類型,引用上具有最少cv 限定的類型是首選。 ”
在我們的程式碼中,運算子B() 由於是成員函數而採用A 類型的左值,而B(const A&) 採用const 引用。由於運算子 B() 的 const 限定較少,因此編譯器將其選為最佳候選,從而呼叫轉換運算子。
來自哲學從角度來看,A 或 B 是否對如何進行轉換有更多了解的選擇是值得商榷的。
一方面,人們可能會認為 B(目標類型)是知識淵博的一方,因為它負責定義如何從 A 對象構造自身。 B 中的轉換建構函式可以封裝特定的轉換規則或驗證。
另一方面,人們可以主張 A(來源類型)對其自身的表示以及如何將其解釋為 B 擁有更深入的了解目的。 A 中的轉換運算子允許物件控制如何將其轉換為 B。
最終,C 標準選擇了轉換運算子優先的方法,優先考慮來源物件的表示。這種選擇符合這樣的觀念:物件本身最了解自己的內在狀態以及如何將其轉換為其他類型。但是,必須注意的是,此優先權規則受重載解析規則的約束,因此最終決定可能會受到 const 限定等其他因素的影響,如我們的範例程式碼所示。
以上是將物件從一種類型轉換為另一種類型時,為什麼轉換運算子優先於轉換建構函數?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