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type)value 和type(value) 之間的區別
在C 中,表達式(type)value 和type (value) )看起來可以互換,但有一個微妙的差異需要考慮。具體來說,運算子 (type) 可用於將值轉換為指定類型,而 type(value) 僅當提供值清單時才相當於建構函式呼叫。
根據 C 標準,簡單類型說明符(類型)後面跟著帶括號的表達式列表,根據給定的表達式列表建立指定類型的值。如果只有一個表達式,則 (type)value 和 type(value) 都充當強制轉換表達式。
但是,表達式中以逗號分隔的值列表引入了區別。在這種情況下,type(value) 等同於建構函式呼叫。隱式聲明臨時變量,並且表達式使用提供的值有效地初始化該變量。結果是臨時變數的右值。
雖然大多數類型可以在 (type)value 和 type(value) 形式中互換使用,但某些類型名稱可能不適用於後一種語法。例如,在 type(value) 中使用類型名稱 char * 將導致編譯錯誤,而 (type)value 則可以正常運作。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typedef 定義替代類型名稱可以允許使用 type(value) 語法。
以上是C 中的「(type)value」何時與「type(value)」不同?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