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式預設建構子未定義:繼承模式的解析
在Java 的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通常會實作範本方法模式,其中基類提供了由其子類實現的抽象方法。然而,為此目的在子類別中定義冗餘建構函數可能會很麻煩。從子類別中刪除建構函式後,編譯器會拋出隱式超級建構函式未定義的錯誤。
出現此錯誤是因為 Java 會自動為沒有明確定義的類別產生預設建構子。但是,當基底類別宣告建構函式時,它會覆寫此預設行為,並且子類別無法再使用 super() 呼叫隱式建構函式。
要解決此問題,有兩個選項:
透過採用這些策略,開發人員可以保持所需的繼承模式,同時適應子類別中構造函數的缺失,解決「隱式超級構造函數未定義」錯誤並提高程式碼可維護性。
以上是隱式超級建構子未定義:如何解決 Java 中的繼承問題?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