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 將某些字指定為保留字,包括“SELECT”、“INSERT”和“DELETE”等術語具有預先定義的含義。使用這些術語作為表名或列名而不用反引號括起來將觸發語法錯誤。
保留字在 MySQL 中具有特殊意義,因此,在不帶反引號的標識符中使用它們將被解釋為語法違規。 MySQL 文件強調了引用包含特殊字元或保留字的識別碼的重要性。
要解決此問題,有兩種解決方案:
最建議的解決方案是避免使用保留字作為識別字。這消除了由於忘記或忽略保留字而導致語法錯誤的可能性,確保了程式碼在各種 SQL 方言之間的可移植性。
如果重新命名標識符不可行,請將保留字括在反引號 (`) 中。這允許您在識別符中使用這些術語,同時確保 MySQL 將它們識別為字串而不是保留字。使用反引號可確保語法正確並避免混淆。
考慮問題中的以下查詢:
INSERT INTO user_details (username, location, key) VALUES ('Tim', 'Florida', 42)
要修正文法錯誤,保留字「key」必須括在反引號:
INSERT INTO user_details (username, location, `key`) VALUES ('Tim', 'Florida', 42)
遵循這些準則,您可以在MySQL標識符中使用保留字時避免語法錯誤並保持查詢的完整性。
以上是為什麼使用保留字作為 MySQL 表名或列名時會出現語法錯誤?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