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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js的变量作用域和this指针的讨论_javascript技巧

WBOY
發布: 2016-05-16 18:13:52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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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量作用域:[P71]

这一句话说的非常精辟:“在ECMAScript中,只有两种执行环境,全局环境和函数环境,每个函数都是一个执行环境,包括嵌套函数。换句话说,其他情况下即使变量声明在一对大括号中,在括号外部仍然可以访问这些变量”。以下给出例子: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or(var i=0; ivar num = 20; // 在for语句中声明的变量
}
alert(num); // 在for语句外部调用变量,仍然可以得到num的值

对异常语句也同样可以: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try {
var num = 20; // 在try语句中声明的变量
a = b; // 引起一个异常
} catch(e) {
alert(num); // 在catch语句中调用变量,将得到20
} finally {
alert(num); // 在finally语句中调用变量,将得到20
}
alert(num); // 在try语句外部调用变量,将得到20

除了上面所演示的这两种语句外,一对大括号也无法构成一个执行环境,例如: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 var num = 1;3 }

二、this指针:[P83]

在这里列出this在ECMAScript中的不同含义:

(1) 在全局执行环境中使用this,表示Global对象,在浏览器中就是window对象。

(2) 当在函数执行环境中使用this时,情况就有些复杂了。如果函数没有明显的作为非window对象的属性,而只是定义了函数,不管这个函数是不是定义在另一个函数中,这个函数中的this仍然表示window对象。如果函数显示地作为一个非window对象的属性,那么函数中的this就代表这个对象。(当然可以使用apply或者call函数来取代默认this的引用,详见[P88])

(3) 当通过new运算符来调用函数时,函数被当做一个构造函数,this指向构造函数创建出来的对象。
参考:
《JavaScript基础与案例开发详解》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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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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