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從定義到執行,JS引擎在實作層做了很多初始化工作,因此在學習JS引擎工作機制之前,我們需要引入幾個相關的概念:執行環境堆疊、全域物件、執行環境、變數對象、活動物件、作用域和作用域鍊等,這些概念正是JS引擎工作的核心元件。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孤立的為你講解每一個概念,而是透過一個簡單的demo來展開分析,全局講解JS引擎從定義到執行的每一個細節,以及這些概念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var x = 1; //定义一个全局变量 x function A(y){ var x = 2; //定义一个局部变量 x function B(z){ //定义一个内部函数 B console.log(x+y+z); } return B; //返回函数B的引用 } var C = A(1); //执行A,返回B C(1); //执行函数B
這個demo是一個閉包,執行結果是4,下面我們將分全域初始化、執行函數A、執行函數B 三個階段來分析JS引擎的工作機制:
一、全域初始化
JS引擎在進入一段可執行的程式碼時,需要完成以下三個初始化工作:
首先,建立一個全域物件(Global Object) , 這個物件全域只存在一份,它的屬性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訪問,它的存在伴隨著應用程式的整個生命週期。全域物件在建立時,將Math,String,Date,document 等常用的JS物件作為其屬性。由於這個全域物件不能透過名字直接訪問,因此還有另外一個屬性window,並將window指向了自身,這樣就可以透過window訪問這個全域物件了。用偽代碼模擬全域物件的大體結構如下:
//创建一个全局对象 var globalObject = { Math:{}, String:{}, Date:{}, document:{}, //DOM操作 ... window:this //让window属性指向了自身 }
然後,JS引擎需要建構一個執行環境棧( Execution Context Stack) ,同時,也要建立一個全域執行環境(Execution Context)EC ,並將這個全域執行環境EC壓入執行環境堆疊中。執行環境棧的作用是為了確保程式能夠按照正確的順序被執行。在javascript中,每個函數都有自己的執行環境,當執行一個函數時,函數的執行環境就會被推入執行環境堆疊的頂部並取得執行權。當這個函數執行完畢,它的執行環境又從這個堆疊的頂端被刪除,並且把執行權並還給之前執行環境。我們用偽代碼來模擬執行環境棧和EC的關係:
var ECStack = []; //定义一个执行环境栈,类似于数组 var EC = {}; //创建一个执行空间, //ECMA-262规范并没有对EC的数据结构做明确的定义,你可以理解为在内存中分配的一块空间 ECStack.push(EC); //进入函数,压入执行环境 ECStack.pop(EC); //函数返回后,删除执行环境
最後,JS引擎也要建立一個與EC關聯的全域變數物件(Varibale Object ) VO, 並把VO指向全域對象,VO中不僅包含了全域對象的原有屬性,還包含在全域定義的變數x 和函數A,同時,在定義函數A的時候,也為A 增加了一個內部屬性scope,並將scope指向了VO。每個函數在定義的時候,都會建立一個與之關聯的scope屬性,scope總是指向定義函數時所在的環境。此時的ECStack結構如下:
ECStack = [ //执行环境栈 EC(G) = { //全局执行环境 VO(G):{ //定义全局变量对象 ... //包含全局对象原有的属性 x = 1; //定义变量x A = function(){...}; //定义函数A A[[scope]] = this; //定义A的scope,并赋值为VO本身 } } ];
二、執行函數A
執行進入A(1) 時,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JS引擎會建立函數A的執行環境EC,然後EC推入執行環境堆疊的頂部並取得執行權。此時執行環境堆疊中有兩個執行環境,分別是全域執行環境和函數A執行環境,A的執行環境在堆疊頂,全域執行環境在堆疊的底部。然後,創建函數A的作用域鏈(Scope Chain) ,在javascript中,每個執行環境都有自己的作用域鏈,用於標識符解析,當執行環境被創建時,它的作用域鏈就會初始化為目前運行函數的scope所包含的物件。
接著,JS引擎會創建一個當前函數的活動對象(Activation Object) AO,這裡的活動對象扮演著變數對象的角色,只是在函數中的叫法不同而已(你可以認為變數對象是一個總的概念,而活動物件是它的一個分支), AO中包含了函數的形參、arguments物件、this物件、以及局部變數和內部函數的定義,然後AO會被推入作用域鏈的頂端。要注意的是,在定義函數B的時候,JS引擎同樣也會為B添加了一個scope屬性,並將scope指向了定義函數B時所在的環境,定義函數B的環境就是A的活動對象AO,而AO位於鍊錶的前端,由於鍊錶具有首尾相連的特點,因此函數B的scope指向了A的整個作用域鏈。 我們再來看看此時的ECStack結構:
ECStack = [ //执行环境栈 EC(A) = { //A的执行环境 [scope]:VO(G), //VO是全局变量对象 AO(A) : { //创建函数A的活动对象 y:1, x:2, //定义局部变量x B:function(){...}, //定义函数B B[[scope]] = this; //this指代AO本身,而AO位于scopeChain的顶端,因此B[[scope]]指向整个作用域链 arguments:[],//平时我们在函数中访问的arguments就是AO中的arguments this:window //函数中的this指向调用者window对象 }, scopeChain://链表初始化为A[[scope]],然后再把AO加入该作用域链的顶端,此时A的作用域链:AO(A)->VO(G) }, EC(G) = { //全局执行环境 VO(G):{ //创建全局变量对象 ... //包含全局对象原有的属性 x = 1; //定义变量x A = function(){...}; //定义函数A A[[scope]] = this; //定义A的scope,A[[scope]] == VO(G) } } ];
三、 执行函数B
函数A被执行以后,返回了B的引用,并赋值给了变量C,执行 C(1) 就相当于执行B(1),JS引擎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首先,还和上面一样,创建函数B的执行环境EC,然后EC推入执行环境栈的顶部并获取执行权。 此时执行环境栈中有两个执行环境,分别是全局执行环境和函数B的执行环境,B的执行环境在栈顶,全局执行环境在栈的底部。(注意:当函数A返回后,A的执行环境就会从栈中被删除,只留下全局执行环境)然后,创建函数B的作用域链,并初始化为函数B的scope所包含的对象,即包含了A的作用域链。最后,创建函数B的活动对象AO,并将B的形参z, arguments对象 和 this对象作为AO的属性。此时ECStack将会变成这样:
ECStack = [ //执行环境栈 EC(B) = { //创建B的执行环境,并处于作用域链的顶端 [scope]:AO(A), //指向函数A的作用域链,AO(A)->VO(G) var AO(B) = { //创建函数B的活动对象 z:1, arguments:[], this:window } scopeChain://链表初始化为B[[scope]],再将AO(B)加入链表表头,此时B的作用域链:AO(B)->AO(A)-VO(G) }, EC(A), //A的执行环境已经从栈顶被删除, EC(G) = { //全局执行环境 VO:{ //定义全局变量对象 ... //包含全局对象原有的属性 x = 1; //定义变量x A = function(){...}; //定义函数A A[[scope]] = this; //定义A的scope,A[[scope]] == VO(G) } } ];
当函数B执行“x+y+z”时,需要对x、y、z 三个标识符进行一一解析,解析过程遵守变量查找规则:先查找自己的活动对象中是否存在该属性,如果存在,则停止查找并返回;如果不存在,继续沿着其作用域链从顶端依次查找,直到找到为止,如果整个作用域链上都未找到该变量,则返回“undefined”。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函数B的作用域链是这样的:
AO(B)->AO(A)->VO(G)
因此,变量x会在AO(A)中被找到,而不会查找VO(G)中的x,变量y也会在AO(A)中被找到,变量z 在自身的AO(B)中就找到了。所以执行结果:2+1+1=4.
简单的总结语
了解了JS引擎的工作机制之后,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理解概念的层面,而要将其作为基础工具,用以优化和改善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代码,提高执行效率,产生实际价值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就拿变量查找机制来说,如果你的代码嵌套很深,每引用一次全局变量,JS引擎就要查找整个作用域链,比如处于作用域链的最底端window和document对象就存在这个问题,因此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可以做很多性能优化的工作,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优化,此处不再赘述,本文仅当作抛砖引玉吧!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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