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資源檔案的協定
建議省略掉圖片, 媒體檔案, 樣式和腳本URL 中的協定部分(http:, https:), 省略掉協議部分後, 資源檔案將繼承頁面URL 的協定. 不但可以防止內容混用的問題, 還可以減少頁面的尺寸. 例如: 引用一個JavaScript 檔案可以用下面建議的方式來寫.
#為什麼h4, h5, h6 標籤很少用到?
標題標籤包括h1 到h6, 我們常用h1, h2, h3, 但極少用到h4, h5 和h6.
在一個合理語意化, 敢於裸奔(不使用CSS 進行佈局) 的網站裡面, 標題標籤除了語義化, 還帶有一些樣式作用. 但在CSS 普及的今天, 用h1 和h6 其實沒有太大差別, 反正外觀也能隨便套.
作為標題標籤, 有更牛逼的功能, 標題元素意味著頁面上高權值的關鍵詞, 所以h1, h2 和h3 被頻繁利用來為關鍵字加權. 而h4, h5 和h6 的權值並不高, 甚至比不上strong 和em, 所以很少被用到. 估計他們權限層次如下:
h1 > h2 > h3 > strong > em > h4 > h5 > h6
何時使用thead, tbody 或tfoot?
#我本來認為thead 作為表頭用來放表格標題單元, 如th; 而tbody 是放表格內容, tfoot 是表格說明. 其實我的理解不太正確, 這幾個標籤其實是可有可無的.
因為瀏覽器一般需要整個表格下載完才開始顯示, 在以table 為佈局的時代影響用戶閱讀. 所以這幾個標籤是用來將表格劃分成多個表格部分, 下載完成部分即可顯示. 另外,也為了列印長表格時的時候表頭和表尾可以在每一頁出現.
#省略掉可選的標籤
<html> <head> </head> <body> </body> </html>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b 標籤和i 標籤
很多人以為b 標籤和i 標籤的命運和u 標籤一樣, 被W3C 歸類為"不推薦使用標籤". 但HTML5 規範中, 這兩個標籤還是推薦使用的. 這一點我一直清楚, 還跟朋友為這事爭執過. 但我一直不明白HTML5 中如何定義它們.
hr 標籤
為什麼我們習慣用a 標籤做按鈕?
不是input type="button" 可以理解, 因為低版的IE 上看不到hover 效果. 但為什麼或者span, 而是a 標籤? a 標籤做成按鈕, 不帶href, 這種做法是對的嗎? 我還沒想好, 以前這麼做就像條件反射一樣.後話
Google 的HTML/CSS 程式碼風格指南是一個短小精悍的建議性程式碼編寫手冊, 很有用, 但請不要迷信. 像裡面有一項, 建議使用兩個空格作為縮進, 在很多團隊可能不具有可行性, 我們團隊現在用的還是tab.##該手冊中很多HTML 建議都是針對HTML5 的, 但這裡是用HTML 風格而非XHTML 風格, 很多地方為了省略代碼實際上削弱了代碼的可讀性, 大家應該對其取捨有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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