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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物件創建常用方式有哪些?

零下一度
發布: 2017-06-28 09:55:26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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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俗話說“在js語言中,一切都物件”,而且創建物件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所以今天我們做一下梳理

最簡單的方式

JavaScript建立物件最簡單的方式是:物件字面量形式或使用Object建構子

物件字面量形式

1 var person = new Object();2   person.name = "jack";3   person.sayName = function () {4   alert(this.name)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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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Object建構函式

1 var person = {2   name: "jack";3   sayName: function () {4     alert(this.name)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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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缺點:建立多個物件時,會出現程式碼重複,於是乎,'工廠模式'應運而生

工廠模式

通俗一點來理解工廠模式,工廠:「我創建一個對象,創建的過程全由我來負責,但任務完成後,就沒我什麼事兒了啊O(∩_ ∩)O哈哈~」

 1 function createPerson (name) { 2   var o = new Object(); 3   o.name = name; 4   o.sayName = function () { 5     alert(this.name) 6   } 7   return o 8 } 9 10 var p1 = new createPerson("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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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缺點:所有的物件實例都是`Object`類型,幾乎類型區分可言啊!你說無法分辨類型,就無法區分啊,我偏不信!那咱們就來看程式碼吧:

1 var p1 = new createPerson("jack");2 var p2 = new createPerson("lucy");3 4 console.log(p1 instanceof Object); //true5 console.log(p2 instanceof Object);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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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是不是這個理兒;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採用'建構子模式'

構造函數模式

建構函數模式,就是這個函數我只管創建某個類型的物件實例,其他的我一概不管(注意到沒有,這裡已經有點類型的概念了,感覺就像是在搞小團體嘛)

 1 function Person (name) { 2   this.name = name; 3   this.sayName = function () { 4     alert(this.name) 5   } 6 } 7  8 function Animal (name) { 9   this.name = name;10   this.sayName = function () {11     alert(this.name)12   }13 }14 15 var p1 = new Person("jack")16 p1.sayName() //"jack"17 18 var a1 = new Animal("doudou")19 a1.sayName() //"doudou"20 21 console.log(p1 instanceof Person) //true22 console.log(a1 instanceof Animal) //true23 console.log(p1 instanceof Animal) //false(p1显然不是Animal类型,所以是false)24 console.log(a1 instanceof Person) //false(a1也显然不是Person类型,所以同样是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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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段程式碼證明:建構函式模式的確可以做到物件類型的區分。那麼該模式是不是已經完美了呢,然而並不是,我們來一起看看下面的程式碼:

1 //接着上面的代码2 console.log(p1.sayName === a1.sayName)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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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問題了嗎? `p1`的`sayName`竟然和`a1`的`sayName`不是同一個,這說明什麼?說明'建構函式模式'根本就沒有'公用'的概念,創建的每個物件實例都有自己的一套屬性和方法,'屬性是私有的',這個我們可以理解,但方法你都要自己搞一套,這就有點沒必要了
明顯缺點:上面已經描述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又出現了一種新模式'原型模式',該模式簡直就是一個階段性的跳躍,下面我們來看分一下'原型模式'

原型模式

這裡要記住一句話:建構子中的屬性和方法在每個物件實例之間都不是共享的,都是各自搞一套;而要實現共享,就要將屬性和方法存到建構函數的原型中。這句話什麼意思呢?下面我們來詳細解釋
當建立一個建構函式時(普通函式亦然),會自動產生一個`prototype`(原型),建構函式與`prototype`是一對一的關係,並且此時`prototype `中只有一個`constructor`屬性(哪有,明明還有一個`__proto__`呢,這個我們先不在此討論,後面會有解釋)

這個` constructor`是什麼?它是一個類似於指標的引用,指向該`prototype`的建構函數,並且該指標在預設的情況下是一定存在的

1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Person)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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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說過`prototype`是`自動產生`的,其實還有另一種手動方式來產生`prototype`:

1 function Person (name) {2   this.name = name3 }4 Person.prototype = {5   //constructor: Person,6   age: 307 }8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 //Object {age: 30}9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Person)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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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為了證明的確可以為構造函數手動建立`prototype`,這裡給`prototype`加了`name`屬性。
可能你已經注意到了一個問題,這行程式碼:

1 console.log(Person.prototype.constructor === Person)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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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為什麼是`false`啊?大哥,剛才的`prototype`是預設產生的,然後我們又用了另一種方式:手動設定。具體分析一下手動設定的原理:
1.建構函數的`prototype`其實也是一個物件

2.當我們這樣設定`prototype`時,其實已經將原先`Person.prototype`給切斷了,然後又重新引用了另外一個物件

3.此時建構子可以找到`prototype`,但`prototype `找不到建構子了

1 Person.prototype = {2   //constructor: Person, // 因为constructor属性,我没声明啊,prototype就是利用它来找到构造函数的,你竟然忘了声明3   age: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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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以,要想顯示手動設定建構函式的原型,又不失去它們之間的聯繫,我們就要這樣:

1 function Person (name) {2   this.name = name3 }4 Person.prototype = {5   constructor: Person, //constructor一定不要忘了!!6   age: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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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外音:“说到这里,你还没有讲原型模式是如何实现属性与方法的共享啊”,不要急,马上开始:

对象实例-构造函数-原型,三者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看明白这张图的意思吗?
1.当对象实例访问一个属性时(方法依然),如果它自身没有该属性,那么它就会通过`__proto__`这条链去构造函数的`prototype`上寻找
2.构造函数与原型是一对一的关系,与对象实例是一对多的关系,而并不是每创建一个对象实例,就相应的生成一个`prototype`
这就是原型模式的核心所在,结论:在原型上声明属性或方法,可以让对象实例之间共用它们

然后原型模式就是完美的吗?并不是,它有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问题1:如果对象实例有与原型上重名的属性或方法,那么,当访问该属性或方法时,实例上的会屏蔽原型上的

1 function Person (name) {2   this.name = name3 }4 Person.prototype = {5   constructor: Person,6   name: 'lucy'7 }8 var p1 = new Person('jack');9 console.log(p1.name);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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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由于实例间是共享原型上的属性和方法的,所以当其中一个对象实例修改原型上的属性(基本值,非引用类型值或方法时,其他实例也会受到影响


原因就是,当实例自身的基本值属性与原型上的重名时,实例就会创建该属性,留着今后自己使用,而原型上的属性不会被修改;但如果属性是引用类型值,如:`Array`、`Object`,当发生重名时,实例是不会拷贝一份新的留给自己使用的,还是坚持实例间共享,所以就会出现上图中的情况

以上两个问题就是原型模式的明显缺点,为了改掉这些缺点,我们一般会采用一种组合模式“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其实在原型模式这一节,该模式已经有所应用了

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这种模式可谓是集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之所长,用构造函数模式来定义对象实例的属性或方法,而共享的属性或方法就交给原型模式

 1 function Person (name) { 2   this.name = name //实例的属性,在构造函数中声明 3 } 4  5 Person.prototype = { 6   constructor: Person, 7   sayName: function () { //共享的方法存在原型中 8     alert(this.name) 9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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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模式目前是ECMAScript中使用最广泛、认同度最高的一种创建自定义类型的方法

-----------------

下面要介绍的几个模式是针对不同场景的,而不是说`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有什么缺点,又用这几个模式来弥补,不是这样的

动态原型模式

特点:共享的方法是在构造函数中检测并声明的,原型并没有被显示创建

 1 function Person (name) { 2   this.name = name; 3   if (typeof this.sayName !== 'function') { //检查方法是否存在 4     console.log('sayName方法不存在') 5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 { 6       alert(this.name) 7     } 8   } else { 9     console.log('sayName方法已存在')10   }11 }12 13 var p1 = new Person('jack'); //'sayName方法不存在'14 p1.sayName(); //因为sayName不存在,我们来创建它,所以这里输出'jack'15 var p2 = new Person('lucy'); //'sayName方法已存在'16 p2.sayName(); //这时sayName已存在,所以输出'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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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Person`构造函数第一次被调用时,`Person.prototype`上就会被添加`sayName`方法;《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一书说到:使用动态原型模式时,不能使用对象字面量重写原型。我们来理解一下:

 

分析:
1.`p1`实例创建,此时原型没有`sayName`方法,那我们就为原型添加一个
2.随后,我们以字面量的形式重写了原型,这时旧的原型并没有被销毁,而且它和`p1`还保持着联系
3.之后的实例,也就是这里的`p2`,都是与新原型保持联系;所以`p1`、`p2`有各自的构造器原型,即使它们的构造器是同一个

所以切记:当我们采用动态原型模式时,千万不要以字面量的形式重写原型

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了解此模式之前,我们先来想一个问题:构造函数为什么要用`new`关键字调用?代码说话:

我们发现什么?如果不是`new`方法调用构造函数,那么就要显式的`return`,否则构造函数就不会有返回值;但如果使用`new`,那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下面我们再来看寄生构造函数模式:

 1 function Person (name) { 2   var o = new Object(); 3   o.name = name; 4   o.sayName = function () { 5     alert(this.name) 6   }; 7   return o 8 } 9 10 var p1 = new Person('jack'); //与工厂模式唯一不同之处:使用new调用11 p1.sayName();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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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new不new都无所谓,因为我们已经显式的return o

那么寄生构造函数模式到底有什么应用场景呢?据《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一书记载,举例:如果我们想创建一个具有额外方法的特殊数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做:

 1 function SpecialArray () { 2   var values = new Array(); 3   Array.prototype.push.apply(values,arguments); 4     values.toPipedString = function () { 5     return this.join('|') 6   } 7   return values 8 } 9 10 var colors = new SpecialArray('red','blue','green');11 alert(colors.toPipedString()) //'red|blue|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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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重要的一点:该模式和构造函数和原型无缘,也就是不能区分实例类型,因为该模式生成的实例,它的构造函数都是Object,原型都是Object.prototype

稳妥构造函数模式

该模式与寄生构造函数相比,主要有两点不同:
1.创建对象实例的方法不引用this
2.不使用new操作符调用构造函数
按照稳妥构造函数的要求,可以将前面的Person构造函数重写如下:

1 function Person (name) {2   var o = new Object();3   o.sayName = function () {4     alert(name) //这里其实涉及到了闭包的知识,因此产生了私有属性的概念5   }6   return o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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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模式最适合在一些安全的环境中(这些环境中会禁止使用this和new),同理,此模式与构造函数和原型也无缘

结语

以上就是对js中创建对象的方式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上是JS物件創建常用方式有哪些?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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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h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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