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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中 with的用法

jacklove
發布: 2018-06-15 17:03:10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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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起js中的with關鍵字,許多小夥伴們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是with關鍵字的作用在於改變作用域,然後最關鍵的一點是不建議使用with關鍵字。聽到不推薦with關鍵字後,我們很多人都會忽略掉with關鍵字,認為不要去管它用它就可以了。但有時候,我們在看一些程式碼或是面試題的時候,其中會有with關鍵字的相關問題,很多坑是你沒接觸過的,所以還是有必要說說with這一個關鍵字。

with的基本用法


with 語句的原本用意是為逐級的物件存取提供命名空間式的速寫方式. 也就是在指定的程式碼區域, 直接透過節點名稱調用對象。
with 通常被當作重複引用同一個物件中的多個屬性的捷徑,可以不需要重複引用物件本身。
例如,目前現在有一個這樣的物件:

var obj = {
    a: 1,
    b: 2,
    c: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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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改變obj 中每一項的值,一般寫法可能會是這樣:

// 重复写了3次的“obj”obj.a = 2;
obj.b = 3;
obj.c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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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用了with的寫法,會有一個簡單的快捷方式

with (obj) {
    a = 3;
    b = 4;
    c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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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段程式碼中,使用了with 語句關聯了obj 對象,這就以為是在with 程式碼區塊內部,每個變數首先被認為是一個局部變量,如果局部變數與obj 物件的某個屬性同名,則這個局部變數會指向obj 物件屬性。

with的弊端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with 可以很好地幫助我們簡化程式碼。但是為什麼不推薦使用呢?下面我們來談談with的缺點:

導致資料外洩

我們來看下面的這部分程式碼

function foo(obj) {
    with (obj) {
        a = 2;
    }
}var o1 = {
    a: 3};var o2 = {
    b: 3}
foo(o1);
console.log(o1.a);  //2foo(o2);
console.log(o2.a);  //underfinedconsole.log(a);     //不好,a被泄漏到全局作用域上了
登入後複製

  首先,我們來分析上面的程式碼。範例中創建了 o1 和 o2 兩個物件。其中一個有 a 屬性,另外一個沒有。 foo(obj) 函數接受一個 obj 的形參,該參數是一個物件引用,並對該物件醫用執行了 with(obj) {...}。在 with 區塊內部,對 a 有一個詞法引用,實際上是一個 LHS引用,將 2 賦值給了它。
  當我們將 o1 傳遞進去,a = 2 賦值操作找到了 o1.a 並將 2 賦值給它。而當 o2 傳遞進去,o2 並沒有 a 的屬性,因此不會建立這個屬性,o2.a 保持 undefined。


  但為什麼對 o2的操作會導致資料的洩漏呢?
  這裡需要回到對 LHS查詢#​​## 的機制問題(詳情可移步  JavaScript中的LHS和RHS查詢)。   當我們傳遞 o2 給 with 時,with 所宣告的作用域是 o2, 從這個作用域開始對 a 進行
LHS查詢#​​##。 o2 的作用域、foo(…) 的作用域和全域作用域中都沒有找到標識符a,因此在非嚴格模式下,會自動在全域作用域建立一個全域變數),在嚴格模式下,會拋出ReferenceError 例外。

另一個不建議 with 的原因是。在嚴格模式下,with 被完全禁止,間接或非安全地使用 eval(…) 也被禁止了。

效能下降
  with 會在執行時修改或建立新的作用域,以此來欺騙其他在書寫時定義的詞法作用域。 with 可以讓程式碼更有擴充性,雖然有著上面的資料外洩的可能,但只要稍加註意就可以避免,難道不是可以創造出很好地功能嗎?
  答案是否定的,具體原因我們先來看下面的這部分程式碼。


下面程式碼可以直接複製出去運行

<script>function func() {
    console.time("func");    var obj = {
        a: [1, 2, 3]
    };    for(var i = 0; i < 100000; i++)
    {        var v = obj.a[0];
    }
    console.timeEnd("func");
}
func();function funcWith() {
    console.time("funcWith");    var obj = {
        a: [1, 2, 3]
    };    with(obj) {        for(var i = 0; i < 100000; i++) {            var v = a[0];
        }
    }
    console.timeEnd("funcWith");
}
funcWith();</script>
登入後複製
接著是,測試效果:


JavaScript中 with的用法

在處理相同邏輯的程式碼中,沒用 with 的運行時間只有 4.63 ms。而用 with 的運用時間長達 81.87ms。


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是 JavaScript 引擎會在編譯階段進行數項的效能最佳化。其中一些最佳化依賴於能夠根據程式碼的詞法進行靜態分析,並預先確定所有變數和函數的定義位置,才能在執行過程中快速找到識別碼。
  但如果引擎在程式碼中發現了with,它只能簡單地假設關於標識符位置的判斷都是無效的,因為無法知道傳遞給with 用來創建新詞法作用域的對象的內容到底是什麼。
  最悲觀的情況是如果出現了 with ,所有的優化都可能是無意義的。因此引擎會採取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完全不做任何優化。如果程式碼大量使用 with 或 eval(),那麼運行起來一定會變得非常慢。無論引擎多聰明,試圖將這些悲觀情況的副作用限制在最小範圍內,也無法避免如果沒有這些優化,程式碼會運行得更慢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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