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分享給大家的內容是關於PHP中關鍵字var的用法範例,內容很有參考價值,希望可以幫到有需要的小夥伴。
1 class Test{ 2 var $a=123;//访问控制,这里的var不用就不正常,当然你可以用public protected等关键词代替,来声明成员变量的属性 3 4 } 5 $obj=new Test(); 6 echo $obj->a; 7 //打印结果:123
如果把var換成public,一樣可以的。
但這個時候你在類別中去掉var,什麼存取修飾符都沒有,那會提示語法錯誤的。
其實我經過測試,認為var就是public的別名,是用在類別中定義公有屬性的,只不過歷史問題,現在不用var了。後來查了查php官網,果然如此。
php官方的解釋:
類別屬性必須定義為公有,受保護,私有之一。如果用 var 定義,則視為公有。
Note: 為了相容性考慮,在 PHP 4 中使用 var 關鍵字對變數進行定義的方法在 PHP 5 中仍然有效(只是作為 public 關鍵字的一個別名)。在 PHP 5.1.3 之前的版本,該語法會產生一個 E_STRICT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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