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病毒傳染的必要條件是:「在電腦記憶體中執行病毒程式」和「對磁碟進行讀取/寫入操作」。主要傳播途徑有:1、網路傳播,包括網際網路及區域網路;2、行動媒體傳播,如U盤,行動硬碟等。
電腦病毒(Computer Virus)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腦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被明確定義,病毒指「編制者在電腦程式中插入的破壞電腦功能或破壞數據,影響電腦使用並且能夠自我複製的一組電腦指令或程式碼」。
與醫學上的「病毒」不同,電腦病毒不是天然存在的,是某些人利用電腦軟體和硬體所固有的脆弱性編制的一組指令集或程式碼。
它能透過某種途徑潛伏在電腦的儲存媒體(或程式)裡,當達到某種條件時即被激活,透過修改其他程式的方法將自己的精確拷貝或可能演化的形式放入其他程序中,從而感染其他程序,對電腦資源進行破壞,所謂的病毒就是人為造成的,對其他用戶的危害性很大!
特點
.繁殖性
電腦病毒可以像生物病毒一樣繁殖,當正常程式運作的時候,它也進行運行自身複製,是否具有繁殖、感染的特徵是判斷某段程式為電腦病毒的首要條件。
破壞性
電腦中毒後,可能會導致正常的程式無法運行,把電腦內的檔案刪除或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通常表現為:增、刪、改、移。
傳染性
電腦病毒不但本身俱有破壞性,更有害的是具有傳染性,一旦病毒被複製或產生變種,其速度之快令人難以預防。傳染性是病毒的基本特徵。
在生物界,病毒透過傳染從一個生物體擴散到另一個生物體。在適當的條件下,它可得到大量繁殖,並使被感染的生物體表現出病症甚至死亡。
同樣,電腦病毒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從已被感染的電腦擴散到未被感染的計算機,在某些情況下造成被感染的電腦工作失常甚至癱瘓。
與生物病毒不同的是,電腦病毒是一段人為編制的電腦程式碼,這段程式碼一旦進入電腦並得以執行,它就會搜尋其他符合其傳染條件的程式或儲存介質,確定目標後再將自身程式碼插入其中,達到自我繁殖的目的。
只要一台電腦染毒,如不及時處理,那麼病毒會在這台電腦上迅速擴散,電腦病毒可透過各種可能的管道,如軟碟、硬碟、行動硬碟、電腦網路去傳染其他的計算機。
當您在一台機器上發現了病毒時,往往曾在這台電腦上用過的軟碟已感染上了病毒,而與這台機器相聯網的其他電腦也許也被該病毒染上了。是否具有傳染性是判別一個程式是否為電腦病毒的最重要條件。
潛伏性
有些病毒像定時炸彈一樣,讓它什麼時間發作是預先設計好的。例如黑色星期五病毒,不到預定時間一點都覺察不出來,等到條件具備的時候一下子就爆炸開來,對系統進行破壞。
一個編制精巧的電腦病毒程序,進入系統之後一般不會馬上發作,因此病毒可以靜靜地躲在磁碟或磁帶里呆上幾天,甚至幾年,一旦時機成熟,得到運行機會,就又要四處繁殖、擴散,繼續危害。
潛伏性的第二種表現是指,電腦病毒的內部往往有一種觸發機制,不滿足觸發條件時,電腦病毒除了傳染外不做什麼破壞。
觸發條件一旦滿足,有的在螢幕上顯示資訊、圖形或特殊標識,有的則執行破壞系統的操作,如格式化磁碟、刪除磁碟檔案、對資料檔案做加密、封鎖鍵盤以及使系統死鎖等。
隱蔽性
電腦病毒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有的可以透過病毒軟體檢查出來,有的根本就查不出來,有的時隱時現、變化無常,這類病毒處理通常很困難。
可觸發性
病毒因某個事件或數值的出現,誘使病毒實施感染或進行攻擊的特性稱為可觸發性。為了隱蔽自己,病毒必須潛伏,少做動作。
如果完全不動,一直潛伏的話,病毒既不能感染也不能進行破壞,便失去了殺傷力。病毒既要隱密又要維持殺傷力,它必須具有可觸發性。
病毒的觸發機制就是用來控制感染和破壞動作的頻率的。病毒具有預定的觸發條件,這些條件可能是時間、日期、文件類型或某些特定資料等。
病毒運作時,觸發機制檢查預定條件是否滿足,如果滿足,啟動感染或破壞動作,使病毒進行感染或攻擊;如果不滿足,使病毒繼續潛伏。
病毒的傳播途徑大致分為兩種:
一是網路傳播,包括互聯網和區域網,另一個是行動媒體傳播,例如U盤,移動硬碟等。
具體如下:
(1)硬碟傳播:由於帶病毒的硬碟在本地或移到其他地方使用,維修等被病毒傳染並將其擴散。
(2)光碟傳播:大多數軟體都刻錄在光碟上,由於一般使用者購買正版軟體的較少,一些非法商人就將軟體放在光碟上,在複製的過程中將帶病毒文件刻錄在上面。
(3)u盤傳播:u盤攜帶方便,為了方便電腦彼此之間傳遞文件,經常使用u盤,就將一台電腦的病毒傳播到另一台。
(4)網路上下載病毒文件,在電腦日益普及的今天人們透過電腦網諾相互傳遞文件,信件,這樣使病毒傳播速度加快,因為資源的共享,人們經常網路下載、免費共享軟體、病毒檔案難免夾帶在其中,網諾也是現代病毒傳播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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