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11 月 23 日消息,vivo 開發者公眾號今日發布《關於盡快履行 App 備案手續通知及指引》,要求開發者盡快完成行動應用程式(App)備案工作。
vivo 稱,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廣大應用開發者,透過其網路存取服務提供者、分發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訊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若未履行備案手續,不得從事App 網路資訊服務。同時要求行動應用軟體預置與分送服務提供者,拒絕上架未備案應用程式,共同維護用戶權益。
vivo 表示,2023 年12 月5 日起,未備案App 在應用程式商店及手機安裝器上顯示“未備案”,2024 年1 月4 日起,逐步開始清理未備案App。
據本站先前報道,今年8 月,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了《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開展移動網路應用程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工信部稱,自2000 年起,依據《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 號)規定,電信主管部門對從事網路資訊服務的網站進行備案核准工作(即ICP 備案) 。
隨著行動互聯網快速發展,App 已成為網路資訊服務的重要載體,App 與網站同屬於提供網路資訊服務,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參考網站備案的方式履行備案手續,登記實名、網路資源及業務等資訊。
《通知》顯示,綜合考慮App 主辦者、網路存取服務提供者、應用程式分發平台、智慧終端生產企業實際業務狀況,《通知》中預留了10 個月時間作為App 備案工作的過渡期。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應用程式在《通知》發布之前開展業務的,需要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 2024 年4 月至2024 年6 月底,電信主管部門將組織對應用程式備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應用程序將按照法律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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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vivo 通知開發者:2024 年 1 月 4 日起,逐步開始清理未備案 App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