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3 月4 日消息,安徽省、廣東省、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西藏自治區、湖北省等地通信管理局近日均發佈公告,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4 月1 日前,存量行動互聯網應用程式(含App、小程式、快應用程式等,以下簡稱App)需履行備案手續,逾期未履行備案程序的App 將依法依規採取下架、關停、限制更新等處理措施,以進一步促進網路產業規範健康發展。
據本站先前報道,該《通知》於 2023 年 8 月發布,《通知》中預留了 10 個月時間作為 App 備案工作的過渡期。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通知》發布前開展業務的 App 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訊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底,電信主管機關將組織對 App 備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仍未履行備案手續的 App 依法進行處置。
《通知》發布後擬開展業務的 App,應先履行備案手續後再開展業務。
根據《通知》,要求網路存取服務供應商、應用程式分發平台和智慧終端生產企業不得向未經備案的App提供網路存取、散佈或預置服務。
以上是4 月 1 日起,國內多地未備案 App、小程式、快應用程式等將下架關停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