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消息,根據CoinDesk報道,法庭文件顯示,儘管司法部要求對前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判處36個月的監禁併罰款5000萬美元。但緩刑辦公室在其陳述報告中建議緩刑五個月。同時辯方要求軟禁和緩刑,而不是入獄。
如果西雅圖法官同意檢察官的意見並下令將CZ 監禁,他將成為有史以來在美國聯邦監獄服刑的最富有的人,因為他對幣安的所有權,以及與之相關的約430億美元的個人財富未受影響。 隨著幣安業務在加密新一輪牛市中的成長,CZ的財富可能會進一步增加。此外,幣安和CZ的情況與 FTX和 SBF 截然不同。在定罪後,SBF被判處 25 年徒刑,目前其淨資產估計為0美元;而在司法部指控幣安的罪行中,並不包括欺騙客戶資金使用情況。 (彭博社)昨日消息,法庭文件顯示,儘管司法部要求對CZ判處 36 個月的監禁併罰款 5000 萬美元。但緩刑辦公室在其陳述報告中建議緩刑五個月。同時辯方要求軟禁和緩刑,無須入獄。
分析師Kudman Trachten Aloe Posner LLP合夥人Tama Kudman表示,司法部要求延長刑期似乎是在發出強烈訊息。美國司法部一直在努力打擊透過加密貨幣進行的洗錢活動,而趙長鵬「在反洗錢規定方面相當明目張膽」。
以下是詳細報導:
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現在面臨著在美國聯邦監獄服刑三年的真正可能性——遠高於他認罪協議中規定的18個月。
趙的量刑聽證會將於週二舉行,這讓美國司法部(DOJ) 和他的辯護律師有機會爭論趙在去年11 月承認一項違反銀行保密法的罪名後應服刑多久。雖然11 月發布的認罪協議允許趙對任何超過18 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但司法部在上週發布的量刑備忘錄中要求上訴36 個月(趙不能對短於18 個月的判決提出上訴。 )。辯方要求軟禁和緩刑,不准入獄。根據上週的辯護文件,緩刑辦公室在其陳述報告中建議緩刑五個月。
Kudman Trachten Aloe Posner LLP 合夥人 Tama Kudman 表示,司法部要求延長刑期似乎是在發出強烈訊息。美國司法部一直在努力打擊透過加密貨幣進行的洗錢活動,而趙「對反洗錢規則非常公然」。
「政府希望確保這些較低的指導方針不會讓任何人感到安心,同樣可以隨意違反我們的反洗錢舉措,」她說。
Kudman 表示,雖然較長的刑期最初可能讓加密貨幣產業感到驚訝,但這並不意味著司法部會違背僅建議最長 18 個月的堅定協議。
「一般來說,當我們就抗辯進行談判時,我們會就損失金額以及雙方可以保留哪些論點等問題進行談判,」她說。 「我在這份文件中沒有看到任何內容表明它們僅限於18 個月。」
她說,這是雙向的:司法部保留了主張比指導方針建議的刑期更長的能力,但這也是辯方可以主張比指導方針建議的刑期短得多的方式。
美國司法部在其文件中指出,有大量資金通過幣安流通,而沒有進行適當的「了解你的客戶」或反洗錢檢查。
趙的律師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辯稱,他已經悔罪,並試圖糾正這種情況,並且不會再犯,因此他根本不應該入獄。相反,他們認為軟禁和緩刑可以滿足正義的需要。
不管怎樣,現在的決定取決於法官,他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他可以接受或拒絕任何一方關於威懾重要性的論點,以及什麼樣的判決才能充分威懾趙雲以及加密貨幣社區其他成員未來潛在的犯罪行為。
另一位無法對此案公開發表評論的律師也同意,檢察官要求判處與指導方針計算結果不同的刑罰並不罕見。
FTX 前執行長 Sam Bankman-Fried 就是一個例子——他的刑期指導方針計算為 100 年以上,但檢察官要求是 50 年。法官判處他 25 年監禁。
「當指導方針被視為非懲罰性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因為BSA 的指導方針相對較低,並且沒有考慮到加重情節的因素。」他們表示,並補充說,對於“正式的BSA 指控背後存在違反制裁的味道”,他們並不感到驚訝。
趙的聽證會如何進行的最大例子在於 BitMEX 前執行長 Arthur Hayes 的案件。與趙一樣,海耶斯也被指控違反《銀行保密法》並認罪。海耶斯被負責此案的法官判處六個月軟禁和兩年緩刑。
第二位律師表示,雖然趙有能力對更長的刑期提出上訴,但他很難成功。他們表示,巡迴法院很少推翻地區法院的判決,即使判決過重。
「各方希望自由地推薦他們想要的任何東西,」庫德曼說。 「每種情況下的每次談判都有其不同的風格和不同的關注點。」
她也不認為司法部在這裡的行為是惡意的。如果司法部在認罪協商期間沒有透露其立場,那就是不誠實的表現。
但第二位律師表示,在這方面,司法部要求延長刑期並沒有什麼損失,儘管其他可能參與未來認罪協議的律師肯定會予以關注。
司法部可能會建議趙不應因承擔責任而獲得榮譽。
「從某種意義上說,經驗豐富的白領律師會追蹤這份認罪協議,他們會在未來的談判中使用它,這就是為什麼對於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被告來說,這個數字如此之低是[奇怪的],」律師說。 「這將被引回司法部。」
第二位律師表示,儘管如此,趙的加入仍會從系統中贏得善意。其中一部分就在認罪協議本身:「他沒有承認違反制裁的罪行,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恩惠。」
美國司法部建議的刑期也比趙受審時的刑期短。
趙也可能因這些相同的行為以及遵守保釋條款而獲得法官的讚揚——即使這些條款被修改了。
「試圖逃避抓捕的人和前來認罪的人之間的區別是天壤之別,他將獲得巨大的榮譽,」第二位律師說。
以上是美緩辦建議對趙長鵬判處緩刑五個月,彭博:CZ將成美史上服刑最富有人士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