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文件與CSS的關聯常見有4種方式: 使用link標記 使用style元素 使用style屬性的內聯樣式(inline style)
這是紅色的字
在實際應用中,使用style屬性的內聯樣式是不建議使用的,XHTML1.1已經將其標準為不建議使用,原因很簡單這種方式不比font標記強多少,削弱了CSS集中控制整個文檔外觀的優點。前3種方式利用了link標記和style標記,在IE(包括IE6、IE7和IE8 beta1)中有以下限制:
文件中只有前31個link或style標記關聯的CSS能夠應用。
從第32個開始,其標記關聯的CSS都會失效。 IE的官方文件All style tags after the first 30 style tags on an HTML page are not applied in Internet Explorer也提及此限制,包括使用.xsl的限製文件也有這個限制。但是似乎寫錯數量了。請在IE看:
例1:34個style標記同時應用
例2:1個style標記和34個link標記同時應用
一個style標記只有前31次@import指令有效應用。
從第32個@import指令開始忽略。請看:
例3:在一個style標記中使用34次@import指令。
一個css檔案只有前31次@import指令有效應用。
從第31個@import指令開始忽略。請看:
例4:用link標記引入一個使用34次@import指令的css檔
例5:用style標記引入一個使用34次@import指令的css檔
例6:用link和style標記分別引入一個使用31次@import指令以上的css檔案
一個CSS檔案的不能超過288kb?
這個消息來自Internet Explorer CSS File Size Limit。
@import指令下層疊限制不能超過4層
在IE下透過@import指令引入css檔案時,第5層會失效。這個限制來自Cascade limit via @import rule。實際上,由於瀏覽器對多層嵌套的支援不完善,所以即使不得已使用了@import指令引入CSS文件,也不要超過2層。
IE對CSS的限制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是不會遇到的,即使遇到最佳的解決方案也應該是手動或透過後端程式對CSS檔案和回應的標記進行合併,最小化的http請求數是最佳化頁面呈現的第一原則。
在IE中,可以透過document.styleSheets物件(Firefox、Opera9和Safari3.1都支援)修改內聯和嵌入樣式的值。此物件僅在文件包含style或link元素時可用,其實用document.styleSheets.length就可以看出IE下這個值最大是31。以下是利用Javascript來合併link和style標記來解決IE下的限制:
var fnMergeStyleSheet = function(){
if(!document.styleSheets){
return;
}
var aSheet = document.styleSheets,
aStyle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tyle'),
aLink .length //document.styleSheets.cssText只有IE支援
return;
//把style標籤中的樣式存入,然後刪除該標籤,但保留第一個
//因為由getElementsByTagName方法返回值是nodeList,所以刪除時循環用倒序
for(var i =aStyle.length-1;i>-1;–i){
var o = aStyle[i];
if(i>0){ o.parentNode.removeChild(o);
Text取得樣式
//無法的取得複製到一個陣列aCloneLink中
for(var i=aLink.length-1;i>-1;–i){
var o o.getAttribute('rel')==='stylesheet'){
if(o.styleSheet){
Text .push(o.cloneNode(true));
}
o.parentNode.removeChild(o);
}
)
//透過前面的刪除,前31個link或者style標記最多只剩下2個
//透過重新增加link節點的方法來啟動其styleSheet屬性,從而取得樣式
for(var i = aCloneLink.length-1;i>-1;–i) {
var o = aCloneLink[i];
oHead.appendChild(o);
); oHead.removeChild(o);
}
//把所有的樣式複製給第一個標籤
aSheet[0].cssText = aCssText.join(”);
}
上面只是一個簡單的粗糙的解決方案,示範請看例1和例2,可以改進的地方還有:
沒有考慮media這個屬性,如果有多個media應該分別合併,當然也沒有考慮link標記的rel="alternate stylesheet "帶來的影響。但我更建議透過@media指令把對應的樣式寫在同一個檔案中,至少可以減少HTTP連線數。
沒有解決@import指令31次限制的問題,其實可以提取其href值接著進行啟動處理。但實際應用在建議用link標記來取代@import指令,應為在IE中@import指令相當與把link標記寫在文件的底部,會導致在IE5/6頁載入時瞬間無樣式問題,學名叫「Flash of Unstyled Content」(簡稱為FOUC)的bug,當然可以透過在文件頭中放一個link或script元素可以避免這個bug。
一般來講頁面之所有出現大量的link或style標籤很可能有很多是相同的,可以在aCssText合併前除掉相同的項,減少代碼量。
如果不用DOM中已存在的樣式元素直接透過cssText屬性添加樣式代碼,而是創建一個新的樣式元素來添加,一定要注意先把新建的樣式元素先添加到DOM中,然後再透過cssText屬性添加樣式代碼。反之,其添加的樣式程式碼似乎先被IE6的樣式解析器解析後才添加,這樣!imporant和hack都將失效。請看例7。不建議透過添加新的樣式元素的方式來添加新的樣式,這樣很容易達到IE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