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裡沒提“感應器尺寸”,沒想到大家原來有這麼多誤解…
1吋到底是多少?
因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無論是相機還是手機,感光元件對角線長度中的「1吋」都不是25.4mm。
*涉及真空管,這裡不做展開,有點類似馬屁股決定鐵軌寬度。
為了避免誤讀,更嚴謹的寫法是「1.0型」或「Type 1.0」。並且,當感測器尺寸小於1/2型時,1型 = 18mm;而在感測器尺寸大於等於1/2型時,1型 = 16mm。
所以,1/2型感測器的對角線長度是8mm,1/2.51型感測器的對角線長度是7.17mm,後者比前者小約20%(而不是乍看起來的接近40%)。
*感測器對角線的實際長度與「半週長」沒有任何關係! ! !
中片幅
全畫幅比中片幅小,這個不用多說了吧。 44 x 33中片幅比36×24全片幅約68%。
Super35有多大?
Super35涵蓋的尺寸範圍比較大。對相機來說,這個尺寸基本上相當於APS-C畫幅的16:9裁切,也就是比APS-C小;而對電影機來說,不少Super35畫幅的寬度遠大於APS-C的23.5 mm。
M4/3到底是什麼?
M4/3既不是感測器尺寸也不是感測器的比例。它是最早的微單系統,是一種相機卡口。所以,並不存在「M4/3畫幅」這種說法 —— 想要描述絕大多數M4/3相機的感光元件尺寸,應該寫作4/3型(吋)或1.33型(吋)。
最直接的例子:JVC GY-LS300電影機在M4/3卡口放了16:9尺寸的Super35片幅感光元件。 (松下GH1/GH2/GH5S的感光元件尺寸也超過了4/3吋)
手機上的「1吋」和相機一樣麼?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覺得手機“投機取巧”,事實上,小米、vivo、OPPO、華為手機上的“1英寸”,要比索尼、尼康、佳能相機的“1英寸”還要大一些(約10%)。
一方面用於目前手機的索尼IMX989、LYT-900感測器,實際尺寸是1.02型(或1/0.98型),對角線長度16.38mm(等效係數約2.64);
而1吋相機的感光元件對角線是15.86mm(等效係數約2.73)。另一方面,手機用的是4:3比例,相機是3:2比例。即使對角線長度相同,也是手機感應器比相機大一些。
* 關於比例,通常認為全片幅、APS-C的3:2繼承自底片比例(44×33中片幅也對應645底片),而手機、卡片相機的4:3則是繼承自真空管(CCD/CMOS的前身)。
附:使用「1吋」感測器的行動裝置
1.02型4:3約50MP感測器(IMX989/LYT-900):
- 小米12S Ultra、13Pro、13Ultra、14 Ultra
- vivo X90 Pro、X90 Pro 、X100Pro(以及即將推出的X100S Pro、X100 Ultra)
- OPPO Find X6 Pro、Find X7 Ultra
- 華為Pura 70 Ultra
- 夏普AQUOS R7、R8 Pro,Leitz Phone 2(使用整片感測器的約94%)
# - 大疆Pocket 3(使用整個感測器的約94%)
1.0型3:2約20MP感測器
- 松下CM1/CM10
#- 大疆Air 2S
- 夏普AQUOS R6、Leitz Phone 1
-SonyXperia Pro-I(使用整片感測器的約60%)
-insta360 ONE R徠卡版(使用整塊感測器的約94%)
以上是手機1吋感光元件到底有多大 其實比相機的1吋還大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