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為變數賦值一個函數和引用一個函數有什麼不同?
如:片段1和片段2
片段1
function fn(){
var box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ox");
box.onclick = function(){
console.log(111);
};
box = null;
}
片段2
function fn(){
var box = document.getElementById("box");
box.onclick = click;
}
function click(){
console.log(111);
}
片段1中onclick裡面的函數允許訪問fn中的變量,而片段2中的onclick函數不允許訪問fn中的變量,我是這樣想的,因為片段2中的click由於是在fn外部定義的所以無法存取fn中的變量,那麼也就是說在片段2中為onclick賦值其實是引用而非拷貝?
不不不, 你又不是呼叫方法, 傳遞參數, 所以這兩個例子的核心不是什麼引用/拷貝的問題
這是作用域(原型鏈)的問題
變數在不同的作用域有不同的存取權限:
子作用域能存取父作用域
父作用域不能存取子作用域
同級作用域無法互相存取
猜測你可能需要深入學習下變數作用域的相關知識,js的作用域是在定義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了。
片段1中
box綁定的
onclick
回調,是在fn的函數內部,因此其內部所有局部變數都能被該回調存取。片段2中
click
方法在fn函数外部,与之同级,由于定义时,click
尚不在fn內部,因此無法存取其內部作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