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这样一个定时器
class Timer{
public:
explict Timer(int tickFrequency);
virtual void onTick() const;
...
};
然后比较了继承和复合。
继承的代码:
class Widget:private Timer{
private:
virtual void onTick() const;
...
};
然后书上说:
首先,你或许会想设计Widget使它得以拥有derived classes,但同时你可能会想阻止derived classes重新定义onTick。如果Widget继承自Timer,上面的想法就不可能实现,即使是private继承也不可能。
首先,这里说的是重新定义。重定义函数要求基类中的对应函数是非虚的,而给出的代码是虚的。如果说的是重写,我们不想基类中的对应函数被重写就不要讲它声明为virtual不就可以了吗,书上到底想要说的是一个什么问题???
現在Widget需要一個Timer,可能需要重寫Timer的onTick函數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同時從Widget派生出來的類別要無法改變onTick的行為。
讓Widget「擁有」一個onTick有兩種方案:繼承或聚合。
如果採用Widget繼承Timer,onTick可被重寫;但如此的話,Widget的衍生類別也都可以重寫onTick,因為Widget繼承了Timer,且onTick在Timer裡被宣告為虛函數。 (
宣告在非直接基底類別裡的虛函數也可以被重寫,衍生類別無法取消在基底類別中宣告的虛函數,一組虛函數只需要在基底類別宣告為virtual即可) 而聚合則能避免繼承所帶來的這個問題:Widget聚合一個Timer的衍生類,根據需求在衍生類別裡重寫onTick。如書中所舉的例子(WidgetTimer中的onTick聲明時的virtual是多餘的):
非相關:
雖然無法取消虛擬函數,但是可以利用域的巢狀關係隱藏基底類別的虛擬函數,比方說定義一個同名的可呼叫物件。這樣一些特定的呼叫會直接找到這個對象,而不是虛成員函數。但依然
無法阻止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