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作用域解析运算符的全局作用域
在 C 中,作用域解析运算符 (::) 通常用于访问特定的成员范围。但是,它也可以在不指定范围的情况下使用,以在语言中服务于特定目的。
当范围解析运算符单独使用时,它表示全局范围。当处理命名冲突和从不同范围内访问全局实体时,这种用法变得相关。
例如,考虑以下代码片段:
::foo();
在此示例中,范围解析运算符没有范围前缀表示全局范围。这意味着程序打算从全局命名空间调用 foo() 函数,而不是从任何特定的类或作用域。
当您遇到以下同名函数或变量之间的冲突时,此用法特别有用各种范围。例如:
void bar(); // global function class foo { void some_func() { ::bar(); } // call the global bar() void bar(); // class member function };
在这种情况下, bar() 函数既被定义为全局函数,又被定义为 foo 类的成员函数。要从类 foo 的 some_func() 方法中显式调用全局 bar() 函数,需要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作为 ::bar()。
通过使用不带作用域解析运算符作用域中,您可以确保程序引用全局符号,即使在更局部的作用域中存在类似名称的符号。
以上是在 C 中单独使用时范围解析运算符 (::) 意味着什么?的详细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PHP中文网其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