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的准备中,你有一个重要的权利是申请回避。如果你认为审理本案可能导致不公正,可以申请回避审判员和书记员等相关人员。这一过程与一审类似,如果你已经经历过一审的话。
在法庭调查阶段,上诉人首先会宣读上诉状或不服原审判决的主要理由。随后,被上诉人会进行答辩。接下来,合议庭会根据双方的争议点总结出二审法庭调查的重点。在法庭调查中,重点将围绕这些争议点展开,包括理实陈述和举证、质证。在这一阶段,上诉人只需要陈述自己认可的事实,并有可能提供二审新证据。此外,还可以对原审证据的法院认证情况进行陈述。
法庭辩论是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重点,对不服原审判决提出主要论点并指出二审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3、合议庭征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可根据你自身情况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最后陈述,说说你希望法庭如何判决等。
5、核对庭审笔录无误后签字。
6、当庭宣判的,等着合议庭评议
7、定期宣判的,回家等判决。
8、还不服的,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提出申诉,请再审,也可向检察院民行部门提出申诉,请抗诉。
1)一审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范围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同一级别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不同的分工,该种分工,也称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按照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复杂程度,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确定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住所地、诉讼标的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的关系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高级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
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案件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
的辖区,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产生了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
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有关专利纠纷的案件,
一是海事海商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二审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范围
二审主要是审理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并没有一开始就直接进行二审的案件。所有的案件都会通过一审,只是根据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不同,而告到不同的法院。
以上是二审开庭的程序:从如何准备到如何进行的详细步骤的详细内容。更多信息请关注PHP中文网其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