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学TS,在写测试代码的时候,在我需要创建实例的时候:出现如下问题,有些模糊
功能模块具体实现类部分如下
18,19是类型定义,你的测试代码中压根没有必须再去构造这么一个类型,只需要在实例 alarm 时传递一个正确的参数(而参数的类型就是18,19的定义,按该定义要求传参)就行了。
alarm
getAlarmConfig和alarmOutput是两个类型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函数签名,并不是具体实现, 而你在18和19行要做的应该是对这两个类型的实现, 只要符合签名,怎么实现都可以,
getAlarmConfig
alarmOutput
比如
const alarmOutput: alarmOutput = (msg) => {} const getAlarmConfig: getAlarmConfig = (id) => new Promise((resolve) => resolve([]));
PS:实现对象的命名最好不要和类型定义同名吧
18,19是类型定义,你的测试代码中压根没有必须再去构造这么一个类型,只需要在实例
alarm
时传递一个正确的参数(而参数的类型就是18,19的定义,按该定义要求传参)就行了。getAlarmConfig
和alarmOutput
是两个类型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函数签名,并不是具体实现,而你在18和19行要做的应该是对这两个类型的实现,
只要符合签名,怎么实现都可以,
比如
PS:实现对象的命名最好不要和类型定义同名吧